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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品需要需要需要多长时间无人领归为国家?

2024-12-26 来源:21游戏网
第1种观点: 一、遗失物多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1、遗失物六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具体如下:(1)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六个月,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2)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二、遗失物怎么处理1、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收件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公安等有关部门;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不知道权利人的,及时发布招聘公告;3、将遗失物送达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遗失物之前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遗失物品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第1种观点: 一、遗失物多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1、遗失物六个月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具体如下:(1)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六个月,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2)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二、遗失物怎么处理1、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收件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公安等有关部门;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不知道权利人的,及时发布招聘公告;3、将遗失物送达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遗失物之前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有关部门发布遗失物招领公告的,公告期限是6个月,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第三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由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退运或者进口手续;必要时,经海关批准,可以延期3个月。逾期未办手续的,由海关按前款规定处理。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收货人或者货物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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