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根据市安委会安排,于20xx年6月1日8:30-11:00在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至东关大街路口)举办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市、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联社、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上午8:30-11:00
四、活动地点及内容
(一)固定咨询宣传地点: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东关大街路口)。各参加单位负责各自的`固定宣传咨询台的设置:
1、咨询点横幅内容:20xx年“安全生产月”咨询点。
2、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每个展板背面须有2个可支撑的脚。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等。咨询台位置在兴华路中段。路北侧,自西向东依次是:市、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路南侧自西向东为:市联社、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农机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3、设置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摆放用桌2张。
4、准备4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宣传车队
1、市2辆(1辆警车引导)、市住建局2辆、市经信局1辆、市安监局1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辆、市交通运输局2辆、市公路局1辆、市国土局1辆、市卫生局1辆、市教育局1辆、市气象局1辆、市质监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商务局1辆、市农机局1辆、市林业局1辆、市药监局1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辆、市消防大队1辆、市烟草公司1辆、市供电公司1辆、中石化分公司1辆、市人保公司1辆。
2、车前及两侧各设置宣传版面一块,宣传版面内容: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图片、照片等。
3、移动巡游宣传路线:
(三)主要街道、单位门口悬挂横幅、摆放看牌
各参加单位应在本单位大门前摆放安全生产看牌。
1、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由商务局负责。
2、市直部门门口摆放看牌,由市直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门口摆放看牌,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所在镇街开发区负责通知督查。
3、各镇街所属社区要张贴标语,由所在镇街负责。
五、职责分工
(一)市安办负责邀请、市、市、市政协领导视察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牵头和落实工作。
(二)市报社、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负责维护咨询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移动巡游宣传车队的道路通行保障。
(四)有关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完成任务。
(二)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以及维护现场安全秩序的干警在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
(三)各单位制作宣传咨询台于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并设置好。
(四)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在活动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8:30开始,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
为认真汲取“6.5”公交事故以及青羊区“6.11”较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清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辖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办事处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武装部、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社区、管段民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具体负责各类信息的及时收集上报。
(二)责任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文教卫生系统(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事办负责居民院落;科负责商家店铺、餐饮、拆迁工地、建筑工地;经济科负责大型商业卖场、市场中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综治办负责驻辖区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社区、驻辖区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管理。
四、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液氯、氯碱、油漆涂料、工业气体、生化医药、合成氨、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对化工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三是企业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情况;四是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五是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六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对烟花爆竹行业要突出排查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批发企业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爆、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等符合有关标准的情况,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现象,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记录档案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及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建设施工。全面排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对建设施工企业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二是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管理情况;五是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六是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七是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及专家组论证和审查情况;八是地铁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源预防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准备情况。
(三)消防及公共安全。重点排查综合楼、校园周边场所,以及商场、市场、星级宾馆饭店、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管道输送燃料等方面的事故隐患。消防及公共安全要重点检查八个方面的情况。一是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二是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三是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四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雷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五是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六是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七是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八是管道输送燃料符合安全条件情况。
(四)其他行业安全。开展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五、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__年 7月 6日。
六、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自查;各科室、社区,负责组织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抽查。
(二)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社区要建立包括社区干部、安全监管人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科室、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责任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按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取得新进展。
七、检查要求
(一)及时制定方案。各社区、各单位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于 20__年 6月 14日前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报安监办备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社区、驻辖区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迅速行动,深入分析排查本部门(行业、领域)、本单位容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事故隐患。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分管领导负责分别带队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确保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一项不少。
(三)检查整改到位。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备查。对可以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部门限时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防隐患。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社区、驻辖区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辖区安监办牵头负责,组织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在 20__年 7月 4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报辖区安监办,由辖区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监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有关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按照“以月促年、以年促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津法规和安全知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我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桂章同志任组长,副唐忠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安全法治宣传工作,确保行业全覆盖
1、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组成专人宣讲团,深入所辖县市(区)内的建筑企业,向广大从业人员发放有关学习辅导资料,并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企业员工大会等方式集中宣讲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及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2、各施工项目单位要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从6月1日起,各施工项目要在工地大门、现场围档、现场电子显示屏等位置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宣传标语、文化橱窗、图片展览等方式,加大对安全法治和绿色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传学习。
(二)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咨询日活动。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同时,还要积极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等咨询服务。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结合工程特点,不断完善培训教育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以预防施工现场火灾、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为重点,在教育培训、查找隐患、杜绝违章、应急演练、防范事故上下功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把活动切实开展在施工现场、在班组、在一线。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措施及安全生产常识落实到每位员工;要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今年,州安委搜集整理了大量关于安全生产的警示教育片、宣传教育片、娱乐短片,各县市(区)可在州安全生产信息网安全视频平台上进行下载并组织广大企业职工观看学习,同时对放映情况形成图文记录。
(三)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设行业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活动,认真做好应急演练记录。通过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为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四)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等行动,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公开曝光,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查处落实情况要进行复查,对存在严重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开展具备自身特色的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省质安总站、省防灾防损办公室、省质安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并要求各地区二级(含)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各县市(区)可以参照该活动组织辖区内施工、监理等企业举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同时,要注重发挥工会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倡和宣传健康向上、安全法治的生活理念,不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20xx年全州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措施》、《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三项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湘西州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支模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和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章等行为;对事故多发地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作为检查的重点,并实行差别化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和解决方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职、齐抓共管”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抓,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认真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按照全州统一安排,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提早谋划,科学合理制定活动方案,加强部署安排,将“安全生产月”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策划,确保实效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策划,创新形式,在保证活动开展数量的同时,要在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沉入”基层,充分调动各基层单位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将“安全生产月”做深、做实、做细,使活动贴近工作实际。
(三)加强督促,悉心指导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依据方案要求,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悉心指导,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州住建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为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根据市安委会安排,于6月1日8:30-11:00在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至东关大街路口)举办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市、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联社、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上午8:30-11:00
四、活动地点及内容
(一)固定咨询宣传地点:兴华路中段(中粮宾馆——东关大街路口)。各参加单位负责各自的固定宣传咨询台的`设置:
1、咨询点横幅内容:“安全生产月”咨询点。
2、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展板规格:1.2×0.6米,每个展板背面须有2个可支撑的脚。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等。咨询台位置在兴华路中段。路北侧,自西向东依次是:市、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路南侧自西向东为:市联社、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农机局、市消防大队、市供电公司、市烟草公司、中石化分公司、市人保公司。
3、设置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摆放用桌2张。
4、准备400份以上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宣传车队
1、市2辆(1辆警车引导)、市住建局2辆、市经信局1辆、市安监局1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辆、市交通运输局2辆、市公路局1辆、市国土局1辆、市卫生局1辆、市教育局1辆、市气象局1辆、市质监局1辆、市市政局1辆、市商务局1辆、市农机局1辆、市林业局1辆、市药监局1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1辆、市消防大队1辆、市烟草公司1辆、市供电公司1辆、中石化分公司1辆、市人保公司1辆。
2、车前及两侧各设置宣传版面一块,宣传版面内容: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图片、照片等。
3、移动巡游宣传路线:
(三)主要街道、单位门口悬挂横幅、摆放看牌
各参加单位应在本单位大门前摆放安全生产看牌。
1、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由商务局负责。
2、市直部门门口摆放看牌,由市直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门口摆放看牌,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所在镇街开发区负责通知督查。
3、各镇街所属社区要张贴标语,由所在镇街负责。
五、职责分工
(一)市安办负责邀请、市、市、市政协领导视察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牵头和落实工作。
(二)市报社、市电视台、市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市负责维护咨询活动现场的安全秩序和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移动巡游宣传车队的道路通行保障。
(四)有关企业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准备,周密部署,完成任务。
(二)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以及维护现场安全秩序的干警在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
(三)各单位制作宣传咨询台于6月1日上午8:00前到位并设置好。
(四)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2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在活动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8:30开始,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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