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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整租合同(4篇)

来源:21游戏网

上海市房屋整租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______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

  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 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甲方:

  乙方:

  日期:

上海市房屋整租合同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宗地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如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一年内不变。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每月5日之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

  银行账号:

  银行及开户行: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在一周内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2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双倍(日租金为月租金x12/365)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与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租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乙方若未按本合同4.2条款及时、足额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应付未付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止。

  10-7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受理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1-7本合同以中英文写成,若中英文内容有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上海市房屋整租合同

  出租方

  证件号:

  承租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室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建筑面积房屋类型为——_______结构为_______.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2-3租赁期间,甲方与乙方共同居住在此房屋中,各居住一个房间。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_____元整。租金_______年内不变。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_______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_____方承担。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7-2、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赔偿。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1.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1.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十二、备注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日期:

上海市房屋整租合同

  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        (简称甲方)

  上海_____公司             (简称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_%计算)计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上海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_____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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