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和护理费等。工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和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问:在工地上的工伤工资是否会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如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发生变化,而是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治疗休息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均不变。若构成伤残,可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保存工伤认定书,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看是否构成残疾。
2、保存好医疗费、住院病历资料等原件、费用凭证原件等。
3、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并请单位配合。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然而,关于工伤工资是否发放的问题,该条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工伤工资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工资。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未明确规定工伤工资的发放问题,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工伤职工有权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确保工伤职工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对于因工伤产生的工资支付问题,用人单位应当与工伤职工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而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和护理费等。若工伤职工需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注意保存工伤认定书、医疗费、住院病历资料等原件,并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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