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21游戏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党员加入外国国籍如何处理

党员加入外国国籍如何处理

来源:21游戏网


停止党籍。根据党章的规定,只有中国人才能加入中国党,而按照我国《国籍法》规定,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则丧失中国国籍。因此,任何党员都不能私自加入外国国籍。
国籍是个人与国家稳定的法律关系,也是个人隶属于国家、作为国家成员的标志,国籍的意义包含了一个人对国家的忠诚义务。根据党章的规定,只有中国人才能加入中国党,而按照我国《国籍法》规定,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则丧失中国国籍。因此,任何党员都不能私自加入外国国籍。尤其是在职的党员干部往往掌握着大量的国家秘密,从事着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更需要对党和国家绝对的忠诚,一旦他们私自加入外国国籍,必然使国家利益面临巨大的风险。更有可能一些党员干部做了违法犯罪的事,试图通过加入外国国籍为将来逃避制裁作准备,对这些行为需要严肃处理。因此,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加入外国国籍应如何处理:
1、出国的时候就应该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并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2、《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规 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 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如果他没报告,还加入外国籍了,可以开出党籍。
3、停止党籍和开出党籍是两个概念,停止党籍两年内,党员归国主动申请是可以恢复党籍的。但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加入外国国籍,都不是中国公民了。
4、具体详见《组织部关于党员因私事出国或去港澳地区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Copyright © 2019- l2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