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需要公告,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应当通过集中的方式公告出去。上市公司属于资合的公司,只要有钱购买上市公司的股份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是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的产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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