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因,严重违反了水秀二中《住校生管理制度》《学生一日常规》以及《十不准行为》,我校本着严格校风校纪、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该同学处理如下:
1、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xx.5.12—20xx.10.12)。
2、学校通报批评,班内做出深刻检查。
3、取消其住校资格,责令其跑校。
4、处分期间,不得享受学校各种奖励。
5、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备注说明:
1、因该同学来自较为偏远的清徐县西怀远村,特保留其住校资格。
2、该同学在本次违纪之后,如再有逃宿、上网、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家长主动提出转学。
以上内容我已阅读,同意学校的处理决定。
家长:
中政教处
20xx.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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