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断卡惩戒是指五年内非柜台交易,也就是说五年内禁止所有的电子支付,回到从前的现金交易时代。不过如果作出惩戒的依据是虚假或者错误的征信,是可以申诉解除的。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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