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总之,不识字的老人可以选择的立遗嘱的方法很多,而每一种不同的立遗嘱的方法生效的条件都不一样。但遗嘱生效的核心条件在于老人自己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而且就算是让别人代写遗嘱的,代写,也不能代替老人立遗嘱,还是要按照老人个人意愿分配遗产。
第3种观点: 因为文盲不识字,不能准确知道遗嘱的文字和内容,所以不能成为遗嘱的见证人。作为遗嘱见证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内容和遗嘱所有文字的人;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一、代写遗赠抚养协议可以吗?可以代写遗赠抚养协议,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二、代书遗嘱代书人资格1、遗嘱代书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能成为该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4、遗嘱代书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代书人,见证人。三、代谢遗嘱怎么才有效1)、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2)、符合民法典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这些条件主要包括:1.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充当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3.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全部过程。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3)、建议可以将代书遗嘱立遗嘱的场景进行现场录像,强化这份代书遗嘱的证明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志,就可以订立合同,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有没有文化没有关系。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有效,只要签订前解释清楚,并确认。2、若有证据证明被欺骗的则无效,文盲只是一个证明可能被欺骗的证据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视情况而定。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志,就可以订立合同,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就是有效的,有没有文化没有关系。合同的生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1种观点: 一、盲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1、盲人签字的合同,如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疯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这种行为事后经法定代理人承认,可为有效。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3.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将所承担的债务转由他人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有效。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但事后得到债权人的承认,则债务转移行为有效。4.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之物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此经权利人追认该处分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该处分行为无效。
第2种观点: 盲人签字合同有效,前提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规定。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包括民事行为能力人超越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法律分析一、盲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1、盲人签字的合同,如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疯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有哪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这种行为事后经法定代理人承认,可为有效。2.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范围或代理权终止以后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如事后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可为有效。3.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债务人将所承担的债务转由他人承担,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有效。如果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但事后得到债权人的承认,则债务转移行为有效。4.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之物行为,由于实施处分行为的人无处分权,因此经权利人追认该处分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该处分行为无效。结语盲人签字的合同,如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包括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这些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效力待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的修改、废除或者退出的程序,比照各该条约、协定的缔结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六条 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有关部门报请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总理、外交;(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第十五条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或者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公布。其他条约、协定的公布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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